锡沂高新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81-jsjl-c2024-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3日上午09:30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jsjl-c2024-0001
项目名称:锡沂高新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0日8点30分至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月10日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9:30(北京时间)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陈猛联系电话:0516-******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新沂市沭东新城黄山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联系人:陈猛
联系方式: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猛
电话:0516-******
采购意向网址:******/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d2024f248364b19903bbd279163f038
锡沂高新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采购文件.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jsjl-c2024-0001
项目名称:锡沂高新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6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江苏省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10日8点30分至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1月10日8: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9:30(北京时间)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陈猛联系电话:0516-******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新沂市沭东新城黄山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4f
联系人:陈猛
联系方式: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猛
电话:0516-******
采购意向网址:******/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d2024f248364b19903bbd279163f038
锡沂高新区2套挥发性有机物空气站及26套微站运维服务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