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定制除尘环保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9月14日-9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
******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200台定制除尘环保设备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邱集镇工业园区587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9月13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选址于徐州市邱集镇工业园区587号,租用现有标准厂房22457.61平方米,建设年产200台定制除尘环保设备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政务办备[2024]289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切割、下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粉尘分别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后由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涂废气(包括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_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间废气微负压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通过加强厂房通风、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未收集粉尘及有机废气、危废间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产生的金属废料、废焊材、废钢丸、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漆桶、喷枪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强设备保养与检修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喷漆房、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