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SCHT-安康市-2024-350300
二、合同名称:安康市司法局空调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SCDD-安康市-2024-335517
四、项目名称:安康市司法局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安康市司法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75号(安康市司法局)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吴台村路口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8994 | 3(台) | 2998.00 | 8994.00 |
合同金额: 8994.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8994 | 3(台) | 2998.00 | 8994.00 |
合同金额: 8994.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玖佰玖拾肆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4年10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李维维 田玲 张新花
九、验收意见:同意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安康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