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套汽车发电机及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1月30日-12月6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
******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22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套汽车发电机及配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工业园区A区3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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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于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庆安镇工业园区A区3号,建设厂房及办公楼2万平方米,建设年产32万台套汽车发电机及配件项目。现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61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配套临时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工地路面洒水降尘;器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现场施工配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施工期废水采取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庆安镇东楼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实行封闭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作业面和道路应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设置雾炮降尘,道路、加工区、物料堆放区实施路面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砂、石堆场铺设防尘网覆盖。运营期项目切割工序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各自配套集气罩收集,再经共用的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个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密闭性、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等应及时清运处理。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发电机次品、金属屑、模具次品、废布袋、除尘灰、化粪池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棉布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妥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罩、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原料储存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