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等5个乡镇1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集贤县******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等5个乡镇1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集发改字〔2023]4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等5个乡镇12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
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奋斗村的奋斗屯;太平镇太洪村的太洪屯、太强屯,太增村的太增屯;腰屯乡常胜村的常胜屯,福兴村的福兴屯;永安乡宏伟村的宏伟屯、前进屯,德利村的德利屯,兴源村的兴源屯,兴富村的兴富屯、兴胜屯,洪胜村的洪胜屯;兴安乡和平村的和平屯,合发村。
3、主要建设规模:对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的奋斗村,太平镇的太洪村、太增村,腰屯乡的常胜村、福兴村,永安乡的宏伟村、德利村、兴源******居民的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768套、自动控制柜768台,为768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提供集中管控云平台及智能化运维系统终端授权;共铺设供电铠装电缆7680米,安装排水出户管道DN110PE排水管4608米、出水软管3840米。
4、招标控制价:******.76元。
5、计划工期:2025年3月5日开工,2025年11月15日竣工;工期25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3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进场时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相关要求,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
3.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2022、2023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网”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
3.10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
3.11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正在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12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全部到位,除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更换和调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25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5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农村局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招 标 人:双鸭山市集贤生态环境局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七星街4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6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451-******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