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印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学校文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xfw-******8
二、项目内容
******学校现有在校师生约6000人。根据工作需要,文印服务采购拟从徐州市政府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内采购文印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学校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协议。
三、项目范围
******学校日常办公各类教学资料打印。
2.校本教材、各类考试试卷印刷。
3.面向校内班级、学生、教师个人提供的印刷服务。
四、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徐州市政府定点印刷框架协议(2023年—2024年)中标企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见附件,请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整(北京时间)
******学校南门(请用顺丰快递寄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乔任非,联系电话:******,不接受到付);未按时寄到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0月17日17:00前完成缴纳,逾期提交的供应商将不予接受。
七、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2.时间:2024年10月18日
3.方式:线下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文件投递前可以到达现场。联系人:乔老师:******。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将视评审情况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最终成交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请响应供应商自行关注。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1.数额:贰仟元
2.账户信息:
******学校
******银行徐州分行
账 号:************
******银行回单(照片、截图等)发至邮箱(******),通过邮箱获取电子发票。
3.保证金不计利息。
4.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学校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
联系人:乔老师(组织咨询)、崔老师(组织咨询)、巩老师(技术咨询)
电话:******,******,******
******学校
2024 年10月11日
附件【4.文印服务采购招标文件-******(1)(1).docx】已下载次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学校文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xfw-******8
二、项目内容
******学校现有在校师生约6000人。根据工作需要,文印服务采购拟从徐州市政府定点印刷服务框架协议内采购文印服务单位,服务期限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学校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协议。
三、项目范围
******学校日常办公各类教学资料打印。
2.校本教材、各类考试试卷印刷。
3.面向校内班级、学生、教师个人提供的印刷服务。
四、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徐州市政府定点印刷框架协议(2023年—2024年)中标企业。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见附件,请响应供应商自行下载。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9:00整(北京时间)
******学校南门(请用顺丰快递寄至: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资产管理处,联系人:乔任非,联系电话:******,不接受到付);未按时寄到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4年10月17日17:00前完成缴纳,逾期提交的供应商将不予接受。
七、磋商地点及时间
1.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行政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2.时间:2024年10月18日
3.方式:线下磋商,响应供应商在文件投递前可以到达现场。联系人:乔老师:******。采购过程中,采购小组将视评审情况与响应供应商进行磋商。最终成交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请响应供应商自行关注。
八、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1.数额:贰仟元
2.账户信息:
******学校
******银行徐州分行
账 号:************
******银行回单(照片、截图等)发至邮箱(******),通过邮箱获取电子发票。
3.保证金不计利息。
4.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响应无效。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学校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11号
联系人:乔老师(组织咨询)、崔老师(组织咨询)、巩老师(技术咨询)
电话:******,******,******
******学校
2024 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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