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的规定,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项目名称
长丰县蛋鸡养殖项目
二、建设单位
******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其余地块仍正常生产使用,用于生产蛋苗鸡),新建3栋宽18m,长100m,高7.5m的标准化蛋鸡舍,舍内布置6列8层笼架系统,单栋鸡舍建筑面积************消防水池等,及设备购置、电气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向市场新增供应鲜鸡蛋5******委员会立项******有限公司代为生产管理。
四、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全文,见附件1
2、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2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联系人:闫工
电话:******182邮箱:******
七、环评单位
******有限公司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全文
附件2:公众参与说明
******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