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沛县魏庙镇杨河村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第4标段的澄清说明
1、不提供新点软件格式招标清单,已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标准件,可自行导入软件操作处理。
2、投标单位除提供招标清单中的表格外,单价分析表应正常提供。
3、关于工程量清单表格版中清单C25砼格梗(商品砼)(入仓)等清单编码位数13位,则减去0001中一位,顺延即可(******100#)。
4、关于措施项目费用取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环境保护措施 主列项报价,不超过0.5%
2 安全文明措施 参照苏水基﹝2023﹞8号,本项目取:(工程量清单计价-设备费)*2.5%;不可竞争费
3 临时工程 自主列项报价,不超过1%
4 交通工程 不计
5 保险费 主列项报价,不超过0.5%
6 施工企业进退场费 不计
7 大型施工设备安拆费 不计
2024年沛县魏庙镇杨河村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第4标段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2章投标人须知10.5代理服务费: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0%执行。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现调整为:按照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0%执行。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2、原招标文件第一卷第5章工程量清单第3条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1)工程量清单汇总表(2)工程量清单表(3)工程单价计算表及第四卷第8章第六项对应表格全部删除。 注:因此3张表格是原农业综合开发软件版的表格,故不适应水利软件版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请各投标人按照新上传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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