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绕城公路S313桥南至佐龙段改建工程 B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绕城公路S313桥南至佐龙段改建工程 B标段已由******委员会以吉市发改交能字〔2018〕8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永丰县绕城公路S313桥南-佐龙公路改建工程岭背至佐龙段,全长约3.9公里,(桩号K4+500~K8+400),一级公路标准;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投资额:本工程约13150.72万元。
2.3计划工期:工期为24个月(具体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5本项目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见附表一~附表七,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江西省最新2021年公路工程施工二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按B级信用对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6日 9:00 至2023年2月23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5.2 招标人将于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9日9: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4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永丰县行政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会展路红谷滩城投大厦7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陈先生
电 话:0791-******、******
监督部门: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0楼
电话: ******
附录1 资质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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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财务要求
财 务 要 求 |
/ |
附录3 业绩要求
业 绩 要 求 |
/ |
附录4 信誉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 2、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以上管理部门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的情况; 4、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5、最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有骗取中标或发生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6、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3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纪委驻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8、未被江西省内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消在当地区域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内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9、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不存在江西省内各级纪委驻交通运输纪检监察部门查实(或认定)涉案金额累计在1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记录。 以上1-9项投标单位提供加盖单位盖章的承诺书原件的原色扫描件,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10、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版截图,查询日期为开标前7日内)。 1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版截图,查询日期为开标前7日内)。 12、根据江西省最新2021年公路工程施工二类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西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按B级信用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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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无在岗项目 |
项目总工 |
1 |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附录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 |
附录7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1、投标单位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投标人因当地社保部门的规定导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对社保证明要求的从其规定,并附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发布)的相关说明(或规定)作为佐证。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任职或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落实“吉薪即付”工伤保险参保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可参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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