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有限公司年拆解5万辆报废车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作出批准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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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批复全文 |
1 |
******有限公司生产加工电解质氢设备零部件及氢能智能装备项目 |
徐睢环项表【2024】74号 |
2024年11月19日 |
见附件 |
2 |
******卫生院异地重建项目 |
徐睢环项表【2024】75号 |
2024年11月21日 |
见附件 |
3 |
******有限公司年拆解5万辆报废车技改项目 |
徐睢环项表【2024】76号 |
2024年11月22日 |
见附件 |